| 学生会干部量化考核评比办法 | |
| 作者:liuhong01 日期:2008-10-4 17:44:00 |
| 学生会干部量化考核评比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学生会成员的管理,提高学生会成员的综合素质,综合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激发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热情,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考评对象主要为学生会所有人员包括干事。 第三条 本办法由主席团制定、执行,考核过程由主席团负责监督。 第四条 考评内容主要分为四部分:日常检查;例会;活动;培训、测评。 第五条 主席团下设考评团,考评团由各部部长或副部长组成,考评结果由主席团或专人负责汇总。 第六条 满分100分,每人每学期基准分占75分,期末自评分占5分,负责人评定占10分,综合测评10分。 第一部分 日常检查 第七条 检查、工作迟到或早退者扣1分,缺勤者有正式假条或相关证明的不扣分,无故缺勤者扣2分,由于检查人员未按时检查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内部通报批评。 第八条 记录工整者每人每次加1分,受到同学或老师举报者每人每次扣一分并予以内部批评。 第九条 在值班期间造成学生会主要公物损坏或丢失者扣1分,并予以相应赔偿。 第十条 对于各部门到岗情况的检查,主席团实行不定期抽查,到岗时间内未到且在检查当时无假条证明者每人每次扣1分。 第十一条 本部分考核、考评标准以制度相关条款为依据,由主席团考核。 第二部分 例会 第十二条 每次会议迟到或早退者扣2分,无故旷会者扣5分,持正式假条者不扣分,请假超过3次后,每再请一次假扣2分,无故旷会达2次者予以警告处分,达3次者视为自动退出学生会。 第十三条 在会上大声讨论或出现手机铃响等问题,扣3分/次;被点名批评者扣5分 /次。 第十四条 有其他违规行为者视情况扣1—3分/次。 第十五条 在大会上提出建设性建议者加3分/次(注明:该建议被主席团认同后) 第三部分 活动 第十六条 参加非本部门活动迟到或早退者扣1分/次,无故未到者扣2分/次,由于未到活动现场给活动造成不利影响者予以严重警告。 第十七条 活动进行时有走岗,不认真监守岗位,对待他人态度不端正而直接或间接影响活动效果等不良表现的人酌情扣3—5分。 第十八条 非本部门活动的考核由该活动部门部长和主席团共同考核,部长考核部分各部应于活动结束后两天内交于主席团或政教处。 第十九条 按照参加非本部门活动的次数累计,达到一定数量者在总评中加1—3分。 第二十条 本部门人员表现同时参与测评,每次活动结束后两天内各部长将考评结果交于主席团。 第四部分 培训、测评 第二十一条 本会适用人员按照惯例进行两次培训,第一次为本会章程制度的学习以及新老干部的交流;第二次为应用文及电脑基本办公软件应用或其他培训。适用期结业考试内容以培训内容为参考,由主席团出卷、阅卷,各部长协助进行考核。 第二十二条 两次培训考评标准按照例会标准执行,平时表现占60%,结业考试占40%。 第二十三条 每学期进行一次综合测评,测评结果将作为下学期聘任依据。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考核评比办法解释权归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校学生会主席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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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王运涛 日期:2008-10-5 10: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