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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义务教育法
  2008-8-4 22:32:00  
 

解读新义务教育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并于200691日起施行,为增进对它的了解,现解读如下:

   问:从1986年第一部《义务教育法》的18条,到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63条法律条文,怎样看待这相隔20年的两部《义务教育法》?

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起草,是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来的。这部法是我在当时的国家教委工作时参与起草的第一部法律。当时教育立法刚刚起步,由于时间仓促,再加上立法经验不足,只有原则性的18条法律条文。从20年前的18条到今天的63条,新的《义务教育法》体现了我国教育立法水平、立法技术和立法质量质的飞跃。

   问:怎样评价新《义务教育法》的意义?

从教育法制建设角度讲,新《义务教育法》的出台也是中国教育法制建设一个新的、重要的标志。从义务教育发展来看,关乎整个民族素质的提高和民族的复兴,对整个教育的发展具有奠基性意义和深远的历史作用,是义务教育的一个新的里程碑。

  问:与1986年的《义务教育法》相比,新《义务教育法》在哪些方面有所突破?

9个方面的重大突破。第一,指明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个根本的方向。第二,明确了义务教育承担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使命。第二,新的《义务教育法》回归了义务教育免费的本质。第三,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第四,强化了省级的统筹实施。第五,确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第六,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第七,规范了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第八,建立了义务教育新的教师职务制度。第九,增强了《义务教育法》执法的可操作性。

   问:与《教育法》、《教师法》等其他教育法律相比,新《义务教育法》有何特点?

   首先,它有强烈的时代性。其次是它的系统性。第三个特点就是可操作性大大增强,甚至解决了教育法律的一些通病,使之能够成为其他教育法律修订的借鉴。针对当前义务教育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不回避矛盾,敢于开刀,也体现出了较强的现实针对性。

  对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有何建议?

  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特别是学校首先要增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责任感。不要把《义务教育法》看成是管我们、约束我们的,而应把自己看成是《义务教育法》的实施者,把实施《义务教育法》当作是自己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要增强主体意识和责任感,这样才能以最大的热情,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才能将《义务教育法》实施好。

  此外,也要对《义务教育法》实施过程中可能碰到的困难和问题有比较清醒的认识。对均衡发展、素质教育、保障机制等,各级政府要担起责任,制定具体规划,要用《义务教育法》去指导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对新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的建立、杂费免除、办学行为的规范等困难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快法律的落实。既要看到艰巨性和复杂性,同时也要树立信心,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新的背景下,推进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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